关于评选2016-2017学年陈著远奖学金获奖学生的通知
各民办高校、中等职业学校、中小学、中心校:
依据《石狮市教育基金会陈著远奖学金实施办法》,现就2016-2017学年奖学金评选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奖励对象、基本条件及奖励标准
详见《石狮市教育基金会陈著远奖学金实施办法》(附件1)
二、奖励名额分配
详见《陈著远奖学金2017年度奖励名额分配表》(附件2)
三、各校应报送材料及时间安排
(一)应报送材料(所有材料的电子档文件以“学校名+陈著远奖学金”命名,于2017年10月1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:ssxszz403@163.com)
1、高校
(1)各高校具体评审办法
(2)陈著远奖学金推荐表(附件3)(每位推荐对象一式一份)
(3)随表附送的佐证材料(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一式一份,所有复印件须写“与原件相符”并盖学校公章)
2、普高、中职、初中、小学
(1)陈著远奖学金推荐表(附件4、附件5)(每位推荐对象一式一份)
(2)随表附送的佐证材料(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一式一份,所有复印件须写“与原件相符”并盖学校公章)
(3)陈著远奖学金获奖对象汇总表(附件6)(其中各小学汇总本校推荐对象,再交由中心校汇总后统一上报)
3、所有上交的纸质材料应按汇总表名单顺序整理好。
(二)时间安排
1、高校、普高、中职、初中、市直小学于2017年10月10日前将评审材料送交到石狮市教育中心1号楼403室
2、各中心校于2017年10月13日前将汇总整理后的评审材料交到石狮市教育中心1号楼403室
四、注意事项
1、请各校根据本通知要求尽快布置推荐工作,并安排专人指导学生根据推荐表填表说明的要求规范填报。学校分管领导要对推荐材料严格审核,确保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完整且符合要求的推荐材料。因为审核材料工作量大,凡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完整并符合要求的评审材料者,我局将不受理推荐,也不承担相关责任。
2、各校应严格按照《实施办法》第八条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,评审的过程性材料(包括推荐名单、评审会议纪要及公示材料等)应存档备查。
石狮市教育局
2017年9月15日